| ' (一)项目需求详见《竞价文件》,竞价人须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报价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建议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证明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时必须提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报价附件); 4. 存在隶****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竞价;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报价附件); 5.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报价附件)。
(三)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需将下列报价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一、竞价报价表》(详见竞价文件附件)。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按竞价文件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下一候选人作为成交候选人,亦可重新启动本项目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