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国资委****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性房屋租赁工作的通知》(青国资产〔2024〕207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所拥有的**市城**黄河路3号的2处商业房产(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挂牌价:
标的一(10#商铺)挂牌价格为16300元/年(含税)
标的二(11#商铺)挂牌价格为32700元/年(含税)
租赁期限:一次性三年租赁合同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承租条件详询**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n,有意承租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5年12月19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标的一:肆仟元整(4000.00元)标的二:玖仟元整(9000.00元) 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承租方。
报名地点:**省**市城**五四西路67号**光大厦A座15楼。
一、标的资产简介
该项目位于**市城**黄河路3号10#商铺、11#****商铺。项目位置位于城**繁华商圈、****小学、****中学、生鲜超市、**路小吃一条街、银行等公用设施。
二、标的资产位置
三、标的资产图片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并签署《意向承租方实地勘查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名。
2.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行业,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时需跟出租方业态审核。
3.本项目起租日为2026年1月1日,租期3年,资产租赁合同一次性签3年,租金在3年合同期内不做调整。租金按年支付,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按季度收缴,暖气费按年支付。具体内容的约定以本项目成交后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条款作为双方结算及履约的唯一合法依据。
5.本项目均以现状出租,无免租装修期,装修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承重结构,装修产生的费用与出租方无关。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
7.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无需经过意向承租方书面同意,可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1)提出承租申请并经**省产权交易市场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8.****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9.承租方须在本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资产租赁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项目负责人:魏先生 173****2959
业务负责人:扎 桑 188****0001
祁先生 155****1019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015
**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