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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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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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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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管所为有效解决患有疾病在押人员治疗问题, 减少被监管人员病亡的发生,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而产生的医疗住院费用,服务期限一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设置公平合理、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存在文件瑕疵,公开招标失败,有效响应供应商仅一家,且市场无更多竞争选择。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涉及国家安全,为满足采购人需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市**区金谷园路80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斌 ****公司 主管技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健智 ****医院 副研究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程元洛 ****医院 副主任医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邙岭大道和国花路口东500米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3525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970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滨**路61****中心1号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5969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8
候选人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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