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省**市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省**市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1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5-****31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5-****3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1****2289 |
| 开标地点 | **市政务服****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12/5 9:30:00 |
| 公示期 | 2025/12/8 0:00:00至2025/12/12 0:00:0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永晨 | 职称证 | 012919 | 水利工程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古莉姗 | 职称证 | 201****0048 | 水利工程 | 高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百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冲伟 | 职称证 | 201****45730 | 水土保持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邓光平 | 职称证 | 202********230005107 | 水土保持 | 高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宏顺华建****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牟启成 | 职称证 | 201****9494 | 水利水电工程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包惠文 | 职称证 | 201****9352 | 水利水电工程 | 中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东部新区****公司 | **东部新区团河坝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 ****0913 | ****1002 | 本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02hm2,生态清洁小流域封禁治理530hm2、经果林72hm2(补植无花果4.99hm2)、水土保持宣传牌3块、封禁碑1座,封禁牌 10个;生态修复区修复石河堰3座、河道护岸1075m;综合治理区封禁治理530hm2、蓄水池5口、生产道路 2282m、生态护坡50m、山坪塘2座、太阳能杀虫灯80盏、粘虫板2万张、垃圾桶20组。具体以实际为准。 | 109300.00 | 王永晨 |
| ****水利局 | **县塔丁乡普村水土保持工程 | ****0113 | ****0228 | 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测量、招标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 | 按照项目招标阶段设计人提交的最终报价:即以概算批复为准。 |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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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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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百源****公司) | ||||||
| ******办事处 | **天府新区鹿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段)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 ****0223 | ****0315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平方公里 | 176000 | 张冲伟 |
| ****水务局 | **市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 ****1204 | ****0408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平方公里 | 198000 | 张冲伟 |
| ******管理站 | 2023年水利发展资**土保持工程**区小院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 ****1020 | ****1111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平方公里 | 195000 | 张冲伟 |
| ****水利局 | 水利发展资**土保持工程**区灵水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 ****0930 | ****1020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平方公里 | 50000 | 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百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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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百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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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宏顺华建****公司) | ||||||
| ******服务中心 | **省**区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 | ****0516 | ****0530 | 1.坡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60.33km2。梯田工程535.76hm2(土坎梯田175.56hm2,石坎梯田 360.2hm2)、地埂植物篙157.52hm2、保土耕作1197.87hm2、封 禁治理4142.02hm2等。 2.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工程。沟道治理5条1.9km, 植物缓冲带23.12km,河岸绿化20.94hm2,配套1.5m宽石板路 0.85km与3m宽生产道路0.98km等。 3.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生态沟渠14.25km,人工湿地1处, 水旁绿化65处(1.89hm2),农田防护林17.87km和安装太阳能 杀虫灯等。 4.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村旁绿化4.05hm2,宅旁绿化11.46km, 道旁绿化.40.15km,3.0m宽生产道路0.51km,1.5m宽石板路 18.15km以及安置垃圾桶等。 5.水土保持宣传工程。建示范项目工程碑和水土保持宣传 栏等。 | ****750 | 王建海 |
| **东部新区****公司 | 丹景谷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0430 | ****0510 | (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改梯8.2hm2,梯田整修13.86hm2,经果林补植与梯坎修复4.68hm2,配套田间生产道路3021m,**或整治截排水沟3211m、灌溉管道2010m,沉沙池25口、蓄水池5座、山坪塘3座,封禁治理1579.64hm2,保土耕作197.14hm2。 (二)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粘虫板20000张,太阳能杀虫灯19盏。(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分类垃圾桶13个。(四)水土保持宣传工程:小流域碑1座,水土保持宣传栏2个。 | 101000 | 牟启成 |
| ****水利局 | **市**区2024年茶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0922 | ****0925 | 水土流失面积28.57平方公里 | 200000 | 王建海 |
| ******服务中心 | **区岳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 ****0926 | ****0929 |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公里 | 240000 | 王建海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宏顺华建****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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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宏顺华建****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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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浚川****公司 | ****120.00 | ****120.00 | 76.72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做要求。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25-****629 | |
| 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局 | 联系电话:0825-****811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