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浮洋镇土地管理,着力于解决三旧自改中土地难题,同时规范我镇土地管理程序,支撑村改需求,推动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现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区最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手段,落实详细规划分层编制要求,我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市**区浮洋镇CZ-CA-10-02、13、14、15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内容包括《**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详细规划》《**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市**区浮洋镇****3单元详细规划》《**市**区浮洋镇****3单元01、02、03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市**区浮洋镇****4单元详细规划》《**市**区浮洋镇****4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市**区浮洋镇****5单元详细规划》《**市**区浮洋镇****5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现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上述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合理性,现将该规划草案进行公告,请公众参阅,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公示事项: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详细规划》草案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市**区浮洋镇****3单元详细规划》草案
《**市**区浮洋镇****3单元01、02、03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市**区浮洋镇****4单元详细规划》草案
《**市**区浮洋镇****4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市**区浮洋镇****5单元详细规划》草案
《**市**区浮洋镇****5单元01、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二、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08日至2026年1月08日,公示期30天
三、公示地点:
****政府政务公开栏、****政府公众网http://www.****.cn/。
四、意见反馈方式:
对规划草案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为更好地开展编制工作,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768-****752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刘文泳
五、公示资料
1.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示稿)
2.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详细规划-单元传导控制图则(公示稿)
3.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01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4. **市**区浮洋镇CZ-CA-10-02单元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5. **市**区浮洋镇****3单元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示稿)
6. **市**区浮洋镇****3单元详细规划-单元传导控制图则(公示稿)
7. **市**区浮洋镇****3单元01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8. **市**区浮洋镇****3单元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9. **市**区浮洋镇****3单元03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10. **市**区浮洋镇****4单元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示稿)
11. **市**区浮洋镇****4单元详细规划-单元传导控制图则(公示稿)
12. **市**区浮洋镇****4单元01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13. **市**区浮洋镇****4单元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14. **市**区浮洋镇****5单元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示稿)
15. **市**区浮洋镇****5单元详细规划-单元传导控制图则(公示稿)
16. **市**区浮洋镇****5单元01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17. **市**区浮洋镇****5单元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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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