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移动流量卡补采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需求情况
1、项目背景:****公司集中采购框架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单价为12元/月/张(含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历史费用结算、单价过渡期执行差异及实际用卡量超出预估等原因,导致移动合同份额出现缺口。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移动流量卡补采,主要采购 4G数据流量卡,辅以少量大容量卡,以满足不同场景需求,具体使用情况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用途如下:
| 序号 | 流量需求 | 适用场景 | 含税单价(元/ 月) |
| 1 | 50G | 有部分微视频或图片传输诉求站点 | 80.00 |
| 2 | 10G | ****地震局等拓展项目、回传数据量大,延时要求高的站址 | 25.00 |
| 3 | 4G | 国道沿线等偷盗频发、需大量调取照片、视频文件站址 | 12.00 |
3、采购预算金额:含税金额为:64.17万元,增值税税率:6%,不含税金额为60.54万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5、服务地点:**自治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 序号 | 预算总价(万元) | 邀请供应商名单 | 服务地市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1 | 64.17 | **** | **自治区内 | 1 |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直接采购方式选取原则中“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选取适用条件。因此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3天。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张冲
电 话:0891-****199/187****887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办公室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骆思帆/昌广林/周统文/刘文
电 话:177****9743/130****4393/133****2034/133****1205
电 子 邮 件:****@qq.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