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林业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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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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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林农:

根据《****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文件精神,按照《****林业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对贴息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存续****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仅用于林产加工(仅限木材加工和生物质利用方面的贷款,竹加工类的贷款不予贴息)、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经济、森林**培育(用于森林**赎买的贷款不予贴息)这四个方面的林业贷款的利息补助给予向上级申报林业贷款贴息。

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1%。对前述条件下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每月15日前的贷款当月计算贴息,每月15日后的贷款当月不计算贴息)。同时,贷款合同上的贷款用途必须为林产加工(仅限木材加工和生物质利用方面的贷款,竹加工类的贷款不予贴息)、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经济、森林**培育(森林**赎买的贷款除外),贷款主体与实施主体应保持一致。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贷款单位及个人须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银行获取的贷款用途与前述内容不符的,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用于偿还贷款的贷款(循环贷)、周转性支出;****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主体以及其他与林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不予贴息。

请符合条件的各位林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林业局计财股向上级报批,逾期将视为无申报需求。现将申报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申请2026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的报告

2.**县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1)

3.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责任承诺书(附件2)

4.有效的证件材料(个人需提供贷款林农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项目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贷款单位及个人须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产加工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加工****林业站出具的带动林农增收情况证明。)

5.有效的贷****银行****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和利息结算凭证(即放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要求:合同借据借款用途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银行出具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并提供连续的付息单。)

6.****中心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

7.贷款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个人贷款10****林业站出具的从事何种林业生产用途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贷款资金具体用途证明材料,同5所述,借款用途应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

8.项目类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单位需另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承诺函、项目说明书等材料;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除以上材料****事务所等中介出具的项目实施进展和贷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1:**县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明细表

附件2: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责任承诺书

备注:****银行提****银行公章,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个人提供的材料一式壹份需签字确认。所有复印件均需本人签章确认与原件一致。请广大林农互相转告,积极申报!咨询电话:059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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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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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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