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委托********气象局****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气象局****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2、项目地址:****管理局招贤镇,地块北临**西路,东临云栖谷,南靠磨里山,中心坐标东经115°43′23″、北纬28°41′45″。
3、基本情况:****气象局****中心地块红线图,地块占地面积为19945.92m2(约29.92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旱地、****基地。根据****规划局**分局提供的土地利用规划说明,该地块拟调整为科研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气象局****中心地块红线外扩500米范围为准,关注调查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现场快筛筛查检测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了《****气象局****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该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11月19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气象局****中心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