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及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东一****中心8楼8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9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及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7,183.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及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47,183.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47,183.44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及整治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47,183.4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按相关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黎坝镇草黎路护坎水毁修复及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区东一****中心8楼82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区东一****中心7楼703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区东一****中心7楼7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地址:****社区
联系方式:153****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东一****中心8楼820室
联系方式:0916-****0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091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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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