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弹簧厂)局部改造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8 18:04 至 2025-12-23 18:0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9976.4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90年至2021年 | 活动历史 | 该地块在1990年之前,用于种植果树。1990年以后,小窑村在该地块建设了集体用房,于1993年租赁给个体 青盛批发部 (2008年公司注册名为****公司)作为仓库,用于存放**啤酒及各种副食品等。1999年将部分地块(约100平方米)租赁给个体 弹簧厂 ,主要工艺为人工把钢丝卷成弹簧, 弹簧厂 于2003年停产搬迁。2021年该地块地面建筑全部拆除,****体育场馆,截止2025年11月已基本建设完成。利用现状地形**四层地下建筑,地面绿化作为公园使用,负一层、负二层、****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停车场配套设施,****停车场,地下空间垂直绝对标高自85.00米向下至66.50米,机动车停车位280个。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社会停车场用地(S41)及体育场馆用地(A41)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路东侧、浮**侧 | |||
| 经度 | 120.410560 | 纬度 | 36.0806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21 至 2025-12-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郭明月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956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明月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956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勇骏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000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南路9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弹簧厂)局部改造项目地块位于**市**区**路东侧、浮**侧,调查地块范围:北至绿化树林,西至**路,南至**森林公园,****森林公园,调查地块面积9976.4m2。 调查单位于2025年11月开展地块的初步调查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项目地块权属原为**区小窑村,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林用地;该地块在1990年之前,用于种植果树。1990年以后,小窑村在该地块建设了集体用房,于1993年租赁给个体“青盛批发部”(2008年公司注册名为****公司)作为仓库,用于存放**啤酒及各种副食品等。1999年将部分地块(约100平方米)租赁给个体“弹簧厂”,主要工艺为人工把钢丝卷成弹簧,“弹簧厂”于2003年停产搬迁。2021年该地块地面建筑全部拆除,****停车场****体育场馆以及配套,截止2025年11月已基本建设完成。利用现状地形**四层地下建筑,地面绿化作为公园使用,负一层、负二层、****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停车场配套设施,****停车场,地下空间垂直绝对标高自85.00米向下至66.50米,机动车停车位280个。 地块东侧和南侧均为****森林公园;北侧为绿化小树林,隔路为****广场;西侧为**路,隔路自****花园、海信半山兰亭。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炼制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和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及处置等重点行业,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本次调查经过历史资料调查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资料对比分析,甄别资料的有效性,分析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会产生污染;另外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铬及PID现场快速检测的浓度结果和对照点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且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