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相关单位: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5〕106号),并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陈集镇转发关于印发**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一、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实施
(一)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含)。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采机构代理招标: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统一为100万元),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三)框架协议采购:未达分散采购标准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2026年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打印机、LED 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乘用车、多用途货车、不间断电源、空调机、复印纸、基础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云计算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市级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包括:印刷服务、一般会议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实施框架协议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政府******采购。
(五)其他采购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实施框架协议的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2万元以下可以直接采购,2-20万元(不含)自行比价采购,20-100万元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二 、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实施
(一)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含)。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100万元)的货物类采购,****政府******采购。
(三)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招标:100-400 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苏采云”系统招标;20-100 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政府******无相应产品或技术参数复杂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四)其他采购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达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标准,****政府******无相应产品或技术参数复杂,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项目,2万元以下可以直接采购,2-20万元(不含)自行比价采购。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163.com
2.通讯地址:****(邮编211408)
3.联系人:曹国祥;联系电话:0514-****0002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