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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18: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1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6-****9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团结街与**路十字华建**1号电梯2楼左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1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工程类规定计取,更正为: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优惠,最终收取金额为人民币 7500 元整)。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7770(万元),更正为:0.75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区应急避难场所提质达标工程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街80号
联系方式:0916-****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北团结街与**路十字华建**1号电梯2楼左侧
联系方式:0916-****1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916-****133
****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