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2,444,600.00元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2个月内;得分:84.21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委员会专家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存在算术错误,“硬件小计”总价存在计算错误。投标文件该项列示的总价为2,088,600.00元,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3条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向该投标人发起澄清。经投标人澄清确认,****投标报价修正为2,444,600.00元。
中标候选人第2名:**拓波****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2,267,00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得分:84.1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迈贝特****公司、**禾达****公司。评标情况:**迈贝特****公司及**禾达****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各存在1项初步评审项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迈贝特****公司投标文件中“产品测试功能实现”部分与**禾达****公司投标文件的“GLY-19ZY项目需求和测试功能汇总”****委员会判定为异常一致,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判定以上两家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东路2号
联系人:王俊
电话:027-****99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慧忠路 5 ****中心 B座14 层
联 系 人:潘雅洁、温傲、刘思梦
电 话 :010-****2538、010-****2619、010-****2610
电子邮件:****@163.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