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12-08 15:13
| 14天 |
| 资金现金 |
| 300,000元 人民币 |
| 104,522,300元 人民币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市**区智慧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市**区智慧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原PDF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6963.58平方米,****推广中心、智慧农机仓储车间、农机维修车间、智慧播种车间、智慧烘干及仓储车间等,购置秧盘播种设备、谷物烘干线、无人机、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建设秧苗大棚15360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2704.21,合同估算价(万元):10452.23 ”变更为:“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6963.58平方米,****推广中心、智慧农机仓储车间、农机维修车间 、智慧播种车间、附属工程等,购置秧苗播种设备、无人机、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建设秧苗大棚15360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1212.01;合同估算价(万元):8593.3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设备费为:4510.79万元”变更为:“设备费为:2959.36万元”。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监督单位意见,本次更正属于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变更内容,距离开标时间不满足法定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上传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并及时在**公共**交易平台(**市)系统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街道平黎大道和谐小区D栋二楼 联系人:左路路 电 话:0851-****98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水东路中天未来方舟F2组团1栋7楼6号 联系人:李仕顺、安荣、谢礼彬 电 话:0851-****2108 /130****8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