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大修厂西地块”临街商铺建设项目结果公告中,原成交单位“**市****公司”因项目经理身体突发疾病,无法前往现场工作,决定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及本项目的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法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大修厂西地块”临街商铺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变更信息
1、更正事项结果变更公告
2、更正内容
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大修厂西地块”临街商铺建设项目结果公告中,原成交单位“**市****公司”因项目经理身体突发疾病,无法前往现场工作,决定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及本项目的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法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成交人****
成交金额(大写)玖拾叁万伍仟元整
(小写)935000.00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地址鹤****人民政府院内
3、变更日期2025年12月8日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费率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398-****668
采 购 人****
地 址黄河**六号楼五楼
联 系 人张帆
电 话156****472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公司
地 址**市商会大厦B座410室
联 系 人曹云云
联系方式156****202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上官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帆
电话156****47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公司
地址**市商会大厦B座410室
联系人曹云云
电话156****202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