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建发健康2023G07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第(1)款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 14 日历天内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担保方式可采用: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函形式。采用现金转账方式的应从承包人企业基本****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各担保保证人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相关规定;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开具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且出具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有效期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 天。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与本修改、澄清纪要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