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1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双桂街道 |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16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019 | |||
| 起始价: | 199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 到 ******集团****公司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 到 ******集团****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5年12月28日 10时00分在******集团****公司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包括国有建设用地3166.29平方米(含地上建构筑物417.15平方米),国有农用地22394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795万元(含地上建构筑物132万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202万元。其他附加条件:(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现有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现承租人仍可按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义务至租赁合同期满;(二)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擅自改变建设用地现状;确需改变现状的,需按照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统一规划执行,并上报双桂湖湿地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竞得人竞得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后,需按照耕地等农用地利用规则合理利用,严格遵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农建设。对竞得的耕地部分要确保维持耕地属性,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擅自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不得擅自在耕地上种植经果林、挖塘养鱼、挖湖造景、绿化造林、种植草皮;(四)竞得人竞得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后,未经双桂湖湿地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一号楼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69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314********00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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