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猪场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21: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郝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2****959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1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09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省**市****办事处****社区上郡南路华奕大厦11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2****9590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猪场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01,更正为:2025-12-12。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下午结束时间:18:00:00,更正为:17:00:00。
****政府采购要求中的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新增特定资格要求备注所要求内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非联合体声明。(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6)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1、采购项目名称:****2025****猪场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2、特别提醒:
(1)投标人可****交易中心平台(**省) (http://www.****.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市市民大厦3 楼,E18、E19 窗口,电话: 091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 cid=267 robotNo=1)。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标服务
(4)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街155号
联系方式:134****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办事处****社区上郡南路华奕大厦1107室
联系方式:172****95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工
电话:172****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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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