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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08
| 项目名称 | 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宜****开发区袁桥路3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桥本良明 |
| 联系人 | 王兴华 | 联系电话 | 186****77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3-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改造部分废气治理设施如下。 (1)1#车间2楼,喷涂(喷涂房)废气处理装置由“水浴”装置改造为“水浴 光氧 二级活性炭”装置。 (2)2#车间2楼,喷涂(南侧喷涂房)废气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装置改造为“水浴 光氧 二级活性炭”装置。 (3)2#车间3楼,成型区废气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装置。 (4)2#车间3楼,大厅固化区废气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装置。 (5)2#车间3楼,喷涂(胶衣房)废气处理装置由2套“水浴”装置 2根排气筒(FQ-9、FQ-10)改造为2套“水浴”装置 1套“光氧 二级活性炭”装置 1根排气筒(FQ-9)。 (6)1#车间1楼,切割、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造为2套“布袋除尘器” 1根排气筒(FQ-26)。 (7)1#车间1楼,固化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一级活性炭”装置 1根排气筒(FQ-1)改造为2套“光氧 二级活性炭”装置 1根排气筒(FQ-1、FQ-2)。 (8)2#车间1楼,涂腻子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造为1套“二级活性炭” 1根排气筒(FQ-14)。 (9)3#车间1楼,调胶、喷胶衣、固化、脱模废气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装置。 (10)3#车间2楼,喷涂(1#喷涂房)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1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1)3#车间1楼,喷涂(2#喷涂房)废气处理装置由2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2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2)3#车间2楼,喷涂(3#喷涂房)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1套“吸附棉过滤 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3)3#车间1楼,开模、脱模废气处理装置由“光氧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除尘灰、除尘泥按规范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汞废灯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承诺:**** 桥本良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桥本良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