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与冰溪路交汇处东北角)两宗经营性资产整体招租(20年)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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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冰溪镇人民大道(与冰溪路交汇处东北角)两宗经营性资产整体招租(20年)

【信息时间: 2025-12-0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县冰溪镇人民大道(与冰溪路交汇处东北角)两宗经营性资产整体招租(20年)
标的名称: **县冰溪镇人民大道(与冰溪路交汇处东北角)两宗经营性资产整体招租(20年),挂牌价2,997,748.54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省﹒**市﹒**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2月0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2月15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县冰溪镇人民大道(与冰溪路交汇处东北角)两宗经营性资产整体招租(20年),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君茗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君茗房估字(2025)第25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投标前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新旧、框架、质量、状况、面积等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未看样则视为对本招标公告中标的现状的认可。届时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成交后,视为承租人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该标的物第七层楼顶建有****公司****公司安装的信号发射塔和机房,****公司尽快移除,****公司尚未自行移除,则由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做好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占用楼顶场地的租赁费用由****公司支付,招标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4.租期为20年,提供8个月装修免租期(计算在租期内),租金按年支付,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金额为递增前租金金额乘以2%。第一年度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人在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个租赁年度的全额租金。
5.租金按年缴纳,承租人于标的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租金,标的履约保证金等同于标的首年租金的成交价;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无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行为的,由招租方在合同终止之日后45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6.如果承租人与原承租户在约定协商时间内(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未达成一致且原承租户拒不履行遗留物品处置承诺,影响承租人装修施工,招租方会依法依规处置,承租人与招租方均不得因此解除合同。由此可能给招租方与承租人带来的额外的成本和损失自行承担,互不计算、互不追赔;在此期间,给承租人带来延误时间不计入本次签订的合同租期内,租期顺延。
7.意向承租人参与本标的竞拍视为同意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承租人为非自然人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配偶须作为承租人履约的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至租期期满之日起5年;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其夫妻的另一方须作为承租人履约的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至租期期满之日起5年。
8.承租人在竞得标的物后在租赁范围内安全生产、环保、综合治理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其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9.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如需对原房屋进行改造,应事先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需要以招租方名义上报的,招租方予以配合),获批准后才能动工,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负。如承租人擅自改造,应当立即停工和拆除,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实施项目或者规划建设,需要征收上述租赁的不动产,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承租人投资装修的附属部分的补偿费用归承租人所有,原有房屋的主体部分及全部土地的补偿费用归招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的,本合同所涉不动产未被征收,承租人投资的可移动的物件可在本合同解除前拆除,招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未拆除、处置完毕的,视为承租人放弃,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给予补偿或赔偿。
11.如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自行拆除其投资的固定资产及在原房屋附属装修的部分(含设备等),腾空房屋交还给招租方;如超过本条约定期限未自行拆除、处置完毕的,视为承租人放弃,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人拖欠的租金仍应全部付清给招租方。
12.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将上述租赁不动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分租。承租人不得将上述租赁不动产含本合同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13.承租人因经营亏损等原因,经招租方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招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前自行拆除其投资的固定资产及在原房屋附属装修的部分(含设备等),腾空标的物交还给招租方;如在合同解除前未拆除、处置完毕的,视为承租人放弃,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人拖欠的租金仍应全部付清给招租方。
14.标的交付后,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装修报批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5.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16.承租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违反规定或出现违法行为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7.其他说明:意向承租人需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及不可抗力导致的影响。所有纠纷需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18.标的原承租人自愿放弃享受优先权,标的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9.标的成交价不含税费,所有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人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人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确定承租方。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人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由承租人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人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人,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前标书代写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标书代写
详情咨询:**市**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公司)
联系电话:186****1933
9.【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时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三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确定承租方。
承租人应于成交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市**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公司)
联系电话:186****1933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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