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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市水****活动中心地块,位于**省**市**市水头**崎村。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704m2,该地块**灌木林地,南至江崎村居民聚集区、****小学,西至江崎村居民聚集区,北至空地。地块现作为农用地及设施农用地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及《****环境局****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委托****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利用规划
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表明**市水****活动中心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地块内土壤表层样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满足文化活动用地建设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电话:庄滢136****7846
五、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黄盛烽132****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