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镜江纺织标准化厂房(2#厂房)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08日08:30:00****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镜江纺织标准化厂房(2#厂房)
招标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张树声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7元;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刘英(组长)、郑建军、张继身、周华、 金笛。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评标参数:K值为7.55%,评标基准价为****346元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蔡巧丹 证书编号:闽235********07007
投标金额:****857元
工期: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857.00元
6、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09日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松源街道**东路326号**铭城C7幢5号店
电话:189****5019
联系人:张树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路77号3楼
电话:138****2516
联系人:艾启娟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街233号
联系电话:0599-****65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