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医院、****医院)
地 址:**市薛**复元三路与**路交叉口向东 88 米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632-****26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薛**复元三路薛**利河伯(山****公司五楼518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86****0036
二、项目名称:********中心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最低限价 |
| 1 |
********中心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采购 |
1、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具备相关眼镜经营资质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本次采购服务类别)。 4、在“(www.****.cn)”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00万元/年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9:0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址:电子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市薛**复元三路薛**利河伯(山****公司五楼518室);
3、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所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相关眼镜经营资质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本次采购服务类别)(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标书费汇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因提供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汇款账号:370********800000258;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发送采购文件给投标人。备注: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四、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接受截止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薛**黄河路)标书代写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经理
2.联系方式:186****0036电子邮箱:****@163.com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