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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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事务中心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第三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事务中心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第三次)

最高投标限价:40.98万元;

服务内容:****事务中心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第三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报名开始时间后至评标期间网上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提供总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分所)执业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00-2025年12月15日下午4:00:00

获取方式:至****(**区**路1538弄15号)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

购买标书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4.最新信用报告(须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www.****.cn),生成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内。标书代写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提供总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分所)执业许可证》;

标书工本费现金600元/本,获取后不退

注: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或有效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验看、复印件存档。

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30时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区**路1538弄15号)纸质文件递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场公布

磋商地点:****(**区**路1538弄15号)

六.发布媒体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周浩天

电话:139****6625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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