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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规,铟靶****公司500t/a铟再生及纯化生产线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铟靶****公司500t/a铟再生及纯化生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禄****村委会(**滇中****公司厂区);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以ITO废靶材及粗铟为原料,建设一条500吨/年铟再生及纯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铟靶****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萧186****9567;
邮箱:****@qq.com;
地址:**省****县**镇**路化湖印象7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博曦****公司
联系电话:曾贵菊135****6793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链接: https://pan.**.com/s/1CaOz3JzVUx793Z0oBdSloA 提取码: vjbx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铟靶****公司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