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4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市沙****电站项目(升压站)、黔南州**市沙****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市沙****电站项目(升压站) | **市墨冲镇丙午村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墨冲镇丙午村,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升压站一座,运维楼、综**泵房、配电装置楼、库房、消防小间各一栋,以及配套机械设备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通过定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村庄居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居民点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填埋平整,并植草恢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物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周边砌袋装土进行临时围挡,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后期用于回填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桶收集后,****政府部门指定的位置处置。设备废弃包装外壳和更换的主变等废旧设备、零部件经收集后,****回收站回收利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经施工期设置的危废贮存柜(1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在升压站占地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应分别布置在场地红线内,减少工程建设对施工区域外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大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可回填的松散土要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施工结束后,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整,并按要求进行植草绿化、地面硬化。施工过程中,禁止将临时废渣随处乱排。运输粉末、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瑞丹****公司于2025年9月对项目开展电磁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升压站周边各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测值分别为0.069V/m~17.70V/m和0.0032μT~0.0396μT,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将导体和瓷片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降低电晕放点。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检测,搞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等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m3/d),采取“调节池+缺氧池+膜生物反应池+污泥池+**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并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升压站采用户外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噪声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升压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事故油池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废机油、变压器油泄漏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并定期开展土壤环境采样监测,在监测过程发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幅度较大时,应主动采取区域土壤修复措施,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压器发生事故或维修时产生的事故油部分回收利用,不回收部分以及更换会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40m3),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工程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变压器机械性事故漏油、事故油池事故漏油、火灾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 2 | 黔南州**市沙****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 | **省**市墨冲镇丙午村,****办事处展甲村、米秀村、苗拱村,匀东镇营盘村、马寨村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墨冲镇丙午村,****办事处展甲村、米秀村、苗拱村,匀东镇营盘村、马寨村,线路起点:东经107°33′33.934″,北纬26°2′19.196″,线路终点:东经107°34′22.639″,北纬26°9′34.486″,属于输变电工程。**线路起于**市沙****电站110kV升压站构架,止于王司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构架。单回路架空出线,线路总长约16.16km,拟**45个塔基。工程导线采用1x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1x400mm2,地线2根采用OPGW-24B1-10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对侧间隔使用王司220kV变电站的间隔出线为110kV出线侧从北自南第8个110kV间隔出线,为备用出线间隔。 线路工程从**市沙****电站110kV升压站出线止于220kV王司变,项目总投资1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4.28%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原有道路。 (2)基础挖空土渣不能随意堆弃,在指定地点堆放。 (3)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 (4)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5)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林区时,采取增高塔设计,不得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进行砍伐。不在生态红线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6)不得进入基本农田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基本农田内设置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基本农田进行破坏,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内采取场地覆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机械废气属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同时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村民已建成卫生设施,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且单个塔基建设工期较短。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使工程建筑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土石方各施工区域就地平衡。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11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m,经过居民区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7m。 (2)本工程110kV线路跨越民房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的净空距离分别不小于5m。 (3)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集中敏感点。 (4)设计中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架空线路架设高度达到设计规范高度,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运维期加强线路巡查维护,保证线路正常安全运行,沿线树木合理砍伐保证线路净空区的同时不被乱伐;巡检道路利用原有道路,无需另建道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