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都城超限检测点(都城治超检测点)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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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都城超限检测点(都城治超检测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验收要求1、标准:本合同所指的工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

2、竣工验收:采购人将自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工程竣工验收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后的 7 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验收,并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按整改意见无条件进行缺陷处理。整改完成后按上述要求再次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选择**省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不予以验收和付款,成交供应商承担受理视为工程验收基本合格。

更正为:

验收要求1、标准:本合同所指的工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

2、竣工验收:采购人将自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工程竣工验收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后的 7 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或人员验收,并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按整改意见无条件进行缺陷处理。整改完成后按上述要求再次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选择**省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不予以验收和付款,成交供应商承担受理视为工程验收基本合格。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则同步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2.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供应商开标前检测CA证书是否能正常使用,提前安装好相关浏览器、电子签章工具及网络环境等。更多内容详****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操作指南。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都城镇工业大道4号

联系方式:0766-****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丰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766-****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小姐

电 话:0766-****989

****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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