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中心运行-信息平台维护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管理部****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运行-信息平台维护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括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包含:平台功能模块和相关的主机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存储设备等进行相关运行维护,保证平台正常运行)等,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合同约定等内容要求。
4、服务期限:共12个月,自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5、交付地点:**市**区。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12-9至2025-12-15,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在“****交易中心(https://www.****.com)”进行线上报名,并于以上时间携带如下材料:至****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进行现场验证,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邹晓峰、李思语:****0735,现场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于以上时间在“****交易中心(https://www.****.com)”进行线上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拒绝获得磋商文件资格,现场验证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证照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截图。
注: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邹晓峰、李思语,****0735。
注: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成交(成交)结果!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时间:标书代写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12-19 15: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磋商响应时间:2025-12-19 15:30。
注:本项目非线上采购,线下开启和评审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地点
1、磋商响应地点:**市**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
2、磋商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无疑问函(加盖公章)一并出席磋商响应仪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交易中心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人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5年12月16日上午11: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人公章后,原件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通知相关响应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事务中心)
地址:**区徐家汇路579号514室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198****383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
联系人:邹晓峰、李思语
电话:****0735
传真:****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