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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基地(一期)取水扩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基地(一期)取水扩大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县**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水陆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仅在原有乌坡岭、亚木沟取水项目上扩增了取水总量(乌坡岭水源点,取水量由93.93万m3/a扩大为135.59万m3/a;亚木沟水水源点,取水量由90.509万m3/a扩大为131.08万m3/a),依托原有项目设施进行取水,无新增征地和建设活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原环评和本次环评提出的生态监测计划进行生态调查和评估工作;加强生态流量下放口在线监控设施监控,在河流流量低于或等于下放生态流量时禁止取水,确保亚木沟生态流量下放量大于0.052m3/s,乌坡岭生态流量下放量大于0.03m3/s,补充下游水源,保持河流生态,保障下游灌溉和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加快清泥频率,对设置的排泥阀和消能井内淤积的泥沙进行抽吸,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