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服务区(南侧)综合能源补给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1876
通讯地址:**市美丽****酒店二栋三楼2325室
邮编:572029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服务区(南侧)综合能源补给站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区****村委会绕城****服务区南侧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建加油罩棚一座,罩棚下设置6个单柱加油岛,并在地下设置承重罐区,****建设站房、卸油区等。本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气对外销售经营,主供应0#柴油、92#汽油、95#汽油、98#汽油。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1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加油站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发展规划,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为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类项目,经查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经查询“**国土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厂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用地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460****7907),****运输厅(**省****公司****运输厅****政府履行出资****公司),用地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综上,项目的建设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全厂排放总量为1.24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10、PM2.5、O3等六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地表水环境质量:本****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5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2024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市地表 水(河流、湖库)监测的11个断面(点位)水质优良率为 100%。项目西侧约700m处为汤他水,最近的河流下游监测断面为汤他水妙林监测断面,相距约1100m,其汇入下游汇入水体为**河,两者2024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项目所在区域为地表水质达标区域。 |
| 环境风险控制: | 加强风险源管控,配备应急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等。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