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1,644.35万元
债权情况
****对****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1,644.35万元,其中:本金960万元、利息684.35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借款人****公司,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宫业付,现注册、实收资本均为204.65万元,其中姜树民投资202.65万元、占比99.0227%;宫业付投资2万元、占比0.9773%。该公司主营业务纺纱,以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姜树民、高迎春均为**省**市。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是权属于****公司位于**市阚家镇蔡初路东1133号的房地产,土地面积10,792平方米(16亩),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086.08平方米。
抵押物二是权属于****公司位于高****社区**街28号的房地产,土地面积40,735平方米(61亩),房屋建筑面积共计5,284.08平方米;
上述房地产均为工业用途,土地面积合计51,527平方米,房产合计8,370.16平方米,我公司首轮抵押物,无其他抵押人。
四、诉讼情况:该项目已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诉讼案号为(2020)鲁0785民初2179号,执行案号为(2022)鲁0785执724号、(2025)鲁0785执恢367号,****人民法院,目前仍在执行中。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孙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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