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腊县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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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2025年 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9 10:04

各乡、****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2025年12月5日


**县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县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和撬动杠杆作用,根据《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天然橡胶林下种植类)》《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橡胶林外)》《**县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25—2027年)》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5年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评审流程,推动全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县辖区内具有示范带动效应、联农带农机制效果明显,以橡胶林下种植、非橡胶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发展方向的企业、**社、村集体、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均可申报,按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等次择优进行奖补。

二、申报条件

(一)规模效益可观、利益联结机制稳固、联农带农作用明显;

(二)在基础设施方面,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备的项目;

(三)在种植作物品种方面,种植的作物适宜林下间作条件,能与套间作的林木生长形成良性互补,市场前景广阔的优良品种的项目;

(四)养殖品种与模式方面,要求品种适宜林下环境,养殖过程与林木生长生态互补,并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五)林产品采集方面,支持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非木质林产品进行可持续采集。采集活动应遵循生态优先原则,有利于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并对所采集的林产品建有可持续的培育与管理机制。

(六)在森林景观利用方面,开发利用的森林景观**禀赋优良,旅游康养活动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生,并能有效彰显当地生态文化特色、市场需求旺盛的项目。

(七)在管理技术方面,采用标准化、科学化种植管理技术的项目,开垦定植规范、种植密度适宜、盖膜保水保肥控草措施到位、病虫草害绿色化防控、水肥一体化高效节能管理技术等;

(八)在经营管理方面,支持高度组织化的项目;

(九)在加工销售生产全链条方面,支持各生产环节衔接紧密或订单式生产的项目;

(十)在推广扩面方面,项目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性,便于全县推广发展的项目。

(十一)申报主体项目实施方面,申报项目位于**县域内建设,符合国家、省、州、县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且在**县境内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转;项目实施主体近三年无重**全、环保、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已获州级林下经济奖补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类补贴资金的同一项目,不再享受本次县级林下经济奖补资金补贴。

三、支持范围
(一)林下种植类

2025年在天然橡胶林下以及天然林、茶园等非橡胶各类森林林下新种植面积200亩以上,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30人的中药材、水果、食用菌、饮料作物及其他林下****基地项目,最高给予奖补30万元。

(二)林下养殖类

2025年新****基地面积100亩以上,新增养殖蜜蜂不少于300群;****基地不少于100亩,畜禽市场价值不少于200万元。最高给予奖补20万元。

(三)林产品采集及加工类

1.2025年新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30人。最高给予奖补20万元。

2.2025年**林****加工厂、****工厂、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项目,按当年投资额的1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新获得林产品相关加工专利或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0万—20万元。最高给予奖补20万元。

(四)森林景观利用类

2025年,**雨林徒步、森林康养等森林景观利用项目,年游客接待达1万人次以上,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30人。最高给予奖补20万元。

四、支持方式

县级财政给予资金奖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择优确定奖补对象。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承诺书、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奖补资金申报表、县、乡(镇)部门审核意见;

(二)2025年项目建设方案;

(三)经营情况说明(含当前规模、预期规模、联农带农明细、财务数据等);

(四)与申报主体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信用报告

(五)土地流转合同、项目**协议、购销合同、用工花名册等证明文件。

六、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2025年12月10日前)

自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发布公告通知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属地乡(****服务中心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初审(2025年12月15日前)

乡(****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及可行性、是否具备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核实,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

(三)复审及公示(2025年12月23日前)

县林下****办公室组织农业、林草、科工、财政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并实地抽查核实,于12月17日前审核结束。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兑现奖补资金。

七、绩效跟踪

(一)奖补资金仅可用于所申报项目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追回奖补资金并纳入征信系统。

(二)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同一项目申报资金奖补遵循“从高不重复”原则。

(三)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691-****365

附件:县级奖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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