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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省**县前峰山**及外围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0万吨每年建设项目EPC(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关于原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煤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修改为:“(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 投标文件签署和技术文件编制要求-暗标时格式要求修改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页数不超过90页,方案设计文件页数不超过120页。文本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名称,不得有其他明显标志。如有违反上述要求其技术文件得分按零分处理。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四、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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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