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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科]**建科******县城镇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县城镇污水设施提升深化设计项目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城镇污水设施提升深化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二、招标人:****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赔偿协议书赔偿金额为:“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愿赔偿甲方人民币肆千元赔偿金,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现修改为:“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愿赔偿甲方人民币壹仟元赔偿金,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标书代写
注: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不放入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