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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自然资告〔2025〕15号
**市珑阁颐境建设项目(一期)位****办事处景田大道中段安置**侧,东临盛世合庭别院,西临景田大道,南**置路,北临麒龙香林美域小区。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2年8月通****委员会议审查,2022年9月通****委员会审查,****于2022年10月审定批复,批复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991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8837.78平方米,容积率3.49,建筑密度28.52%,绿地率30.18%。其中一期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612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775.75平方米,容积率1.27,建筑密度30.36%,绿地率30.35%。
2025年8月5******局、****执法局联合对该项目一期进行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部分绿地地块位置与批准的规划地块位置不符,1#楼商铺北侧规划绿地未实施,将其调整到2#楼商铺西侧。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对**市珑阁颐境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示。对该项目规绿地局部调整存在不同意见的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召开听证会申请,我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4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信吉
联系电话:085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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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