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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依据《**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障部门取消其评价资格,退出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列入监管档案,不再受理其备案或遴选申请,并对社会公布。(一)……(七)2年内未开展评价、有效期满未及时申请延续或定期评估不合格的”规定,终止****公司等33家企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信息(详见附件)。
上述33家企业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开展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但仍需要做好如下善后工作:
一、继续承担已发证书数据复核、更正、撤销等维护职责。
二、继续做好评价档案保管,纸质评价档案保管不少于3年,视频等电子材料保管不少于5年。
三、妥善做好原参评人员后续服务和信访投诉等问题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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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