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宏胜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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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市**市宏胜镇,****厂区内。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企业厂区北侧隔乡路为居民区,西侧隔乡路为农田,南侧为农田,东****政府。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拆除热风炉房内现有1台720万Kcal/h燃煤热风炉,**1台720万Kcal/h生物质专用热风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利用现有闲置库房改建燃料库房、灰渣库,依托原有烘干塔,烘干能力为800t/d,其余配套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烘干40000吨原粮。

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工程进度:本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烘干塔

1座,用于粮食烘干,烘干塔年运行50d,烘干能力为800t/d,**1台720万Kcal/h生物质专用热风炉

依托原有烘干塔,**生物质专用热风炉

热风炉房

占地面积120m2,**1台720万Kcal/h生物质专用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热风炉房利旧

储运

工程

燃料

库房

建筑面积480m2,用于存放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袋装存储在燃料暂存间内,最大贮存量为600t。单次转运量600t,转运周期约为1次/10天。对燃料暂存间、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利用现有库房改建

灰渣库

建筑面积20m2,用于存放灰渣,灰渣袋装存储在灰渣暂存间内,最大贮存量为50t,单次转运量50t,转运周期为1次/7天,对灰渣暂存间、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利用现有库房改建

潮粮仓

1座,仓容10000吨,用于储存烘干前的原粮。

依托

辅助

工程

办公室

用于员工日常办公

依托

地称

用于原料进厂前的称重

依托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市政管网提供

/

排水

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水,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

供热

项目冬季供热采用空气能取暖

/

供电

由市政电网提供

/

环保工程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废气(热风炉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装卸工段废气,筛分工段废气,烘干工段废气)。

1.装卸废气

原粮装卸过程通过设置临时围挡,减小装卸高度等措施进行降尘,粉尘排放量约减少80%。输送过程采用封闭输送带进行输送,减少粉尘的产生。

2.筛分工段废气

原粮筛分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采用密闭式滚筒筛,原粮筛分粉尘排放量约为产生量的20%,粉尘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3.烘干工段废气

原粮烘干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烘干塔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塔顶排气孔设滤尘网,根据企业提供数据,除尘效率可达70%,可有效阻止粉尘无组织排放。

4.热风炉废气

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除尘后,经原有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热风炉房密闭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热风炉除尘系统收尘、热风炉灰渣装袋后统一收集暂存于灰渣库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筛分工序产生的杂质、烘干塔收尘、职工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根据《**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4年)》可知,202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天数236天,“良”天数106天,优良天数比例93.4%,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4天,同比增加1天。2024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PM2.5、SO2、CO-95per和O3-8h-90per浓度升高,PM10、NO2浓度下降。综合指数2.85,同比升高1.8%。PM2.5、PM10、SO2、NO2、CO-95per和O3-8h-90per分指数分别为0.80、0.56、0.12、0.48、0.22、0.67。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地表水:本项目临近地表水为新**河,新**河汇入是挠力河,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项目所在挠力河水功能区起始断面为炮台亮子,终止断面为入**里江**,挠力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2024年**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示意图,挠力河水质状况为Ⅲ类,水质达标。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市**市宏胜镇,经现场踏查,厂区外50m范围内存在敏感目标宏胜镇居民。根据监测结果,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据现场踏勘和收集到的资料可知,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无地下水保护目标;无国家级、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对象;厂区内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采用水泥硬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市**市宏胜****人民政府。厂界外50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市宏胜镇居民区。

表2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宏胜镇居民区

132.****5122

46.****2314

农村地区人群较集中区域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东/西/北

10/28/20

****政府

132.****9436

46.****8009

行政办公

人群

100

表3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厂界最近距离

方位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介绍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结构、朝向、楼层、周围环境情况)

X

Y

Z

声环境

1

宏胜镇居民区

10

0

1.5

10

E

2类

总计三栋;砖混结构;南北向;总计5层;

2

0

20

1.5

20

N

总计8栋;砖混结构;南向;总计2层;

3

-28

0

1.5

28

W

总计三栋;砖混结构;南向;总计2层;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

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运营期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的热风炉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装卸、输送废气,筛分工段废气,烘干工段废气。

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器效率可达99.5%。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限值。

仓库通过封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采取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传送带设置金属罩,转弯处设置软连接,装卸进出料口设置遮挡设施,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本项目潮粮通过封闭输送带进入烘干塔,烘干后由封闭输送带运至成品库房,库房封闭,无露天晒场堆场,在装卸过程中洒水其余时间不洒水;烘干塔塔体密闭,烘干废气经塔体上端排气孔排入沉降室;热风炉建于密闭的热风炉房。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炉窑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标准限值。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烘干塔、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在70~85dB(A)左右。

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筛分工序中产生的杂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和热风炉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

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建设前后粮食烘干量未发生变化,则原粮筛分除杂工序中产生的杂质量约为80t/a,用编织袋装袋,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筛分工序除尘量3.6t/a、烘干塔收尘167.9t/a、职工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热风炉除尘系统收尘、热风炉灰渣276.18t/a,灰渣、粉尘分别袋装封装,暂存在灰渣间内,定期由封闭车辆运输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评估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业类别、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在“限制类”或“淘汰类”设备名录内。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行业规定。

(二)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情况详见表4。

表4本项目“三本账”一览表 单位:t/a

名称

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

本工程预测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总体工程预测排放总量

总体工程排放增减量

颗粒物

1.8

0.84

1.8

0.84

-0.96

SO2

3.65

1.41

3.65

1.41

-2.24

NOX

5.32

2.66

5.32

2.66

-2.66


(三)总结论

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编制要求编写,所采用的标准正确,环保投资合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方面考虑可以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评价结论正确从技术角度该报告表具备审批条件。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审批科0454-****704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锦绣大街西段 邮编:156100

****环境局

2025年12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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