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营造林管理劳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1.10 偏离 |
详见第五章要求 |
详见第三章要求 |
| 2 |
6.3评标标书代写 |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标书代写 |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标书代写 |
| 3 |
7.6 履约担保 |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 4 |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标书代写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标书代写 |
| 5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标书代写 2.1.3响应性 评审标准 商务响应和技术偏离 |
符合第五章要求 |
符合第三章要求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9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内容更正,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现已经重新调整生成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此为准,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7#楼3层3-1室
邮编:546100
联系人:李喻为
电话:0772-****2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迎宾路229****商贸城5号楼307、308、309、315、316、317号商铺
邮编:546100
联系人:王超
电话:077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