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特派员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科规〔2025〕13号)、《**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决定支持2025年**省科技特派员项目81个,其中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36个,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45个,共安排省财政经费1530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省科技特派员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13号)以及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一个月内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与参与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项目过程管理按《**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30号)执行。
四、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通过系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系统自动判定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五、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2626
技术支持:400-161-6289
附件:
1.2025年**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团队科技特派员)
2.2025年**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个人科技特派员)
**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