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镇环审〔2025〕32号
关于对**山投****公司**华阳100MW/200MWh****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投****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华阳100MW/200MWh****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升压站及储能区
①**储能区:**磷酸铁锂储能100MW/200MWh,本期由30套3.45MW/6.7MWh储能电池舱组成。
②**升压站:**1座110kV升压站,户外型,**2台主变,容量为2×63MVA,电压等级为110/35kV,主变型号为SZ20-63000/110,110kV出线间隔(电缆)2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形式。35kV无功补偿装置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容量为±13Mvar。
(2)建设**华阳储能升压站~华阳110kV线路工程、储能升压站T接华阳~容东110kV线路工程
**2回线路,线路总路径长2.417km(**电缆线路路径0.717km,**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1.7km),**杆塔7基。详见《报告表》。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5〕759号),该输变电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升压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四)站内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六)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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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
抄送:**市****执法局 ****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