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茂兰镇洞流村拉岩蚕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茂兰镇洞流村拉岩蚕房改建项目
2.项目地址:**县茂兰镇洞流村拉岩
3.建设性质:**
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将7****养猪场,年出栏约15000头生猪,**化粪池和环保设施等配套设施。总投资1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地址:**省**荔****农贸市场-1楼生鲜区119号
3.联系人:蒙总
4.联系电话:135****464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编制单位:******公司
2.联系地址:**省**市**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396号美的国宾府三期A55栋29层02号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电话:133****3586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qq.com
2.邮寄地址:**省**市**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396号美的国宾府三期A55栋29层02号
3.直接拨打电话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