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服务
采 购 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 项目名称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服务 期限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采购代理服务 | 80% | 3名 | 1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采购人不支付代理机构任何费用。代理机构在与采购人合同期内代理的采购项目,由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网注册通过的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线下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提供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件PDF格式,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需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市**区东溪镇正街280号,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6921,收件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详见公告。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
(六)比选开始时间:详见公告。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3701
监 督:罗老师 电 话:136****8891
地 址:**市**区东溪镇正街280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备注 |
| **** 采购代理服务 | 1年 | 代理服务费费率在本次中标确定后执行 |
****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之外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年度采购金额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互联网发布的历史采购文件自行研判。
(一)服务方式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服务期内不再单独签订单个项目的代理合同,按照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二)服务内容
编制服务招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办理交易入场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书)、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报告(如有))、澄清、答疑(含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情况)、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发布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办理中标手续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投标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审核及协助招标人进行签订合同、支付项目评审专家费用、****医院巡视巡查等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及工作。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采购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力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采购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与招标采购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
2.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移交的所有有关招投标活动的资料,均须通过书面形式移交;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应予以审核,如与采购法规不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拒绝并提出相应意见,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
3.代理过程中,如遇有投标人质疑、投诉或作出情况说明等,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分析原因,向采购人提出合法、合规的处理意见建议。
4.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采购人单位信息进行保密,在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招标信息的任何内容或者从采购人处知晓的关于采购人单位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其他方。
5.采购代理机构承接每个项目前,应充分了解掌握采购项目需求情况,接到采购人的任务并收集完善相应需求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并紧贴项目实际拟制各类采购文书,严禁随意将以往的采购文件复制剪贴,糊弄应付,甚至错漏百出。
6.采购代理机构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接受各级审计、巡视巡察工作;采购资料保存期限为招标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
7.其他: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资格转让其他机构。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一)服务期
服务期1年,具体要求:服务期间**良好,满足项目委托人要求,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要求和标准由项目委托人制定。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具体项目服务完毕后,整体服务是否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服务需求标准执行,是否按响应文件服务方案承诺执行,是否按具体项目合同执行,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执行,采购金额20万元及以下单个项目代理费保底价为2100元。
(二)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供应商报价时按以下要求执行:若折扣率报价为80%(不允许保留小数),则行采家或网上竞采云平台报价金额处填写80,以此类推。
(一)采购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明确注明,告知供应商,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多次招标后产生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按前述标准只收取一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二)每个项目独立结算,由所代理项目的成交人(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资格转让其他机构。
(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进行,****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比选。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一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注: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n)、"行采家"(www.****.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比选文件文件第二篇、第三篇。 |
| 比选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
(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供应商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价格报价 (10% ) | 10 | 有效的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2 | 技术部分 (60%) | 20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代理工作总体方案进行评审(如何为采购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服务措施,代理招标流程、服务质量保障,项目完成后的归档方案等)。 (1)方案流程表达非常清晰,服务方案体现出对招标代理项目能够涉及的政策及规章非**悉,流程非常清晰为优,得20分; (2)方案流程表达较清晰,服务方案体现出对招标代理项目能够涉及的政策及规章较熟悉,流程较清晰为良,得15分; (3)方案流程表达一般,服务方案体现出对招标代理项目能够涉及的政策及规章了解程度一般,流程清晰一般的为中,得10分; (4)方案流程表达差,服务方案体现出对招标代理项目能够涉及的政策及规章了解程度差,流程清晰度差的为差,得5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由各评委独立自主进行评审,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20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防范风险措施、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1)措施和管理办法完整全面、内容详细、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得20分; (2)措施和管理办法较为完整全面、内容较详细、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得15分; (3)措施和管理办法内容基本满足要求,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得10分; (4)措施和管理办法内容欠缺,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得5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20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安排、人员培训及进度计划方案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是否专业、人员培训情况、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安排是否全面、推进是否有力等方面)。 (1)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进度计划完整全面、内容详细,培训时间安排合理、培训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得20分; (2)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进度计划较为完整全面、内容较详细,培训时间安排较合理、培训内容较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得15分; (3)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进度计划、培训内容基本满足要求,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得10分; (4)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进度计划、培训内容内容欠缺,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得5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3 | 商务部分(30%) | 5 |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开评标场地,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场地的情况,从面积、环境、交通便利性、评标场所是否具备带监控录音录像设备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审,优:5分,良: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 提供场地实景及设施照片、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5 | 1.拟派本项目****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合格证书的,得5分。 2.拟派的专职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招标投标从业人****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合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0分。 |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10 |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承接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0分。 | 须提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的复印件或项目上网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委托协议签订时间或上网招标公告或公示时间为准,必须能够清晰反映代理服务相关信息。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比选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比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比选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供应商须知、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
(三)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制作评审报告,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领取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行采家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区、**区和**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合同格式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代理的采购服务质量应达到采购人要求。
****采购代理服务年度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双方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共同做好项目的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或规定相矛盾,以国家法规为准,并重新修改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期限
项目内容: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之外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
项目委托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对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内容
(一)服务方式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服务期内不再单独签订单个项目的代理合同,按照合同委托范围开展工作。
(二)服务内容
编制服务招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办理交易入场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书)、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报告(如有))、澄清、答疑(含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情况)、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发布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办理中标手续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投标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审核及协助招标人进行签订合同、支付项目评审专家费用、****医院巡视巡查等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及工作。
第四条服务要求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采购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甲方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与招标采购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所有有关招投标活动的资料,均须通过书面形式移交;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乙方应予以审核,如与采购法规不符,乙方应当予以拒绝并提出相应意见,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
(三)代理过程中,如遇有投标人质疑、投诉或作出情况说明等,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分析原因,向甲方提出合法、合规的处理意见建议。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单位信息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招标信息的任何内容或者从甲方处知晓的关于甲方单位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其它方。
(五)乙方承接每个项目前,应充分了解掌握采购项目需求情况,接到甲方的任务并收集完善相应需求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并紧贴项目实际拟制各类采购文书,严禁随意将以往的采购文件复制剪贴,糊弄应付,甚至错漏百出。
(六)****医院接受各级审计、巡视巡察工作;采购资料保存期限为招标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
(七)其他。乙方不得将服务资格转让其他机构。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联系方式
(一)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督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合同的权利。
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甲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上级部门明确规定严禁委托招标的情况),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续签,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权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职责
1、配合乙方做好项目招标的相关工作,为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并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2、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予以及时答复和充分释明。
3、配合乙方同步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
4、对乙方报送的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以及质疑答复等采购文书进行审核确认,并指派甲方代表参与并监督评审专家抽选、开标评标等采购活动。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评标报告》之结论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6、确保乙方有独立履约且不受任何干扰的工作环境。
7、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关于代理项目的有关指示要求,并督促乙方按上级指示要求贯彻落实。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职责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约过程中遇有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依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权利。
(二)乙方职责
1、接收并审核甲方提交的采购需求,如采购信息不详实、不准确或者与采购法规不符,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实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论证完善有关采购信息,直至满足采购活动实施条件。
2、拟制采购实施方案并送甲方审核确认,采购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号、采购方式、组织分工、实施步骤等。
3、根据甲方采购需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并送甲方审核确认,并负责在国家权威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
4、根据项目需求,在政府采购规定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审专家,****委员会。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主持开标会议,做好开标原始记录,并承担有关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6、组织评标会议,****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
7、负责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8、采购工作完成后,将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完整档案资料汇编成册移交甲方。
9、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采购原始资料的归档保存,并无条件配合甲方接受上级审计。采购资料保存期限为从招标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10、接受甲方上级部门关于代理项目的有关指示要求,并遵照执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费
1、乙方的中标折扣率为 。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并结合乙方所投折扣作为收费标准,采购金额20万元及以下单个项目代理费保底价为2100元。
3、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领取前,乙方自行向中标(成交)人收取。
4、招标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告知投标人;多次招标后产生中标人,乙方均按前述标准只收取一次招标服务费;流标后不再招标的,乙方自行承担项目进行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每个项目独立结算,由所代理项目的成交人(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九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协议,将乙方纳入甲方采购代理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甲方采购代理工作,并通报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乙方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自行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存在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所列明的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协议,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三)乙方在采购代理过程中,如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且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协议。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机房依据违约条款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和工作内容,若无故不接受代理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或规定相矛盾,以国家法规为准,并重新签署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报价折扣如下:采购代理服务折扣报价为大写: 百分之 ;折扣小写: %。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比选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比选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行采家(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