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交控管廊安全运维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收费站秩序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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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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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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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收费站秩序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4点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收费站秩序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72.00

最高限价(元):****27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度收费站秩序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2.00

项目概况:G1522嘉绍南接线是常台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北接嘉绍大桥南桥台,起点桩号为K178+538,南至沽渚枢纽,终点桩号为K194+861,主线全长为16.323公里,匝道长约10.134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m,桥梁宽度41.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S24虞诸高速公路起点为**区道墟镇,与上三高速公路连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为**市高湖沿,与诸永高速公路连接,终点桩号为K62+462.3,主线全长为62.4623km,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6m,分离式路基宽1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S24虞诸高速公路**南连线起自诸永高速公路街亭互通(局部改造升级为枢纽互通),与诸永高速公路连接,起点桩号为K71+000,设安华枢纽接杭金衢高速公路,终点桩号为K92+051,路线里程长度21.051km。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S9苏台高速公路工程****段起于钱江通道南接线与杭甬高速公路交叉的齐贤枢纽(K83+910),路线往南跨过杭甬**,下穿杭甬客运专线后,沿绍齐公路延伸至鉴湖镇附近与S24高速公路交叉,路线继续往南在甘霖与甬金高速公路交叉,经**澄潭镇、镜岭镇、**胡宅乡,终于大**隧道**、**分界处(K199+248),路线全长约115.3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起点至鉴湖枢纽互通段为双向六车道,约30km,路基宽度33.5m;鉴湖枢纽互通至终点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本标项主要内容:****2026年度G1522嘉绍高速公**接线、S9苏台高速公路工程****段、S24虞诸高速公路、S24虞诸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处的秩序管理服务劳务外包,包括招募秩序管理人员134名,负责服务区域内24小时的门卫值班和秩序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秩序管理服务(或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或上述服务的班组服务或劳务服务(注:a.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未体现主要工作内容的,必须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b.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上的服务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c.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为多年度合同的,一年度完成即视为完成过,业绩予以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一个秩序管理服务(或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或上述服务的班组服务或劳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注:a.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未体现主要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名字、任职的,必须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b.必须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清晰可辨的扫描件;c.必须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派项目负责人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点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3.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2.5‰)。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越****管理中心综合大楼8楼801室

传真:0575-****625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3296

质疑联系人:叶彬

质疑联系方式:150****8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古墩路701****广场A座7楼

传真:0571-****3046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3046

质疑联系人:杨松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3046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市高速****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管理中心****收费站出口300米处)

传真:0575-****6079

联系人:张寻寻

监督投诉电话:0575-****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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