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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城市交通韧性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局:
《关于要求审批**县城市交通韧性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遂公函〔2025〕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城市交通韧性综合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823-04-04-877459)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经******公司的工程概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智慧交通信号灯:拟在**县范围内**45套智慧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的类型分别为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和过街式交通信号灯。
2.****中心智慧化升级:****中心智慧化升级,升级****指挥中心进行智慧化升级和交警指挥平台的升级扩容两部分内容。指挥中心以设备安装为主,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无新增建筑面积。
3.太阳能路灯:拟在**县范围内**4620套太阳能路灯。
4.违停取证系统:拟在**县范围内**16套违停取证一体机。
5.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拟在**县范围内增设减速带、警示标志、安装标志标线、安装警示灯、修复减速带、安装斑马线,并按照**村口“六个一”标准建设。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8373.3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746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2.14万元,预备费用398.73万元。
三、项目建设所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四、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五、建设项目节能意见:项目在工程建设中要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单位应当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
附件:1.**县城市交通韧性综合提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城市交通韧性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管理局、县统计局、******局、****运输局、****执法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监理、主要设备事项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并必须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服务。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规模的事项,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但必须按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服务和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