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 2025 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监理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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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020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部

制定

****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监理人(全称):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驿**2025 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 工程地点: 驿****店镇和崔村、香山街道梨园村、水屯镇田庄村、水屯镇刘付汉村

3. 工程规模: ****212.08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刘志强 ,身份证号码: 413*****3X ,注册号: 0****45 。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大写): 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

(小写: ¥45600.00元 )。

监理服务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款。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项目所在地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以下为签章部分: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 账号: 160********006465

电话: 电话: 0371-****8138

传真: 传真: 0371-****813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26.com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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