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卫生业务用具采购
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达财发﹝2024﹞17号)及《**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卫生院、村卫生室所需卫生业务用具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卫生业务用具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采购预算及控制价:本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询价通知书发布平台:本次询价公告通过“健康**”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6.交货地点:****卫健委(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交货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8.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8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4年12月1日以来到目前】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标书代写
7.采购货物中部分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9.符合国家及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要求
拟采购的卫生用具清单详见附件,成交后所提供的卫生用具要完全符合该清单中所列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需包含本项目全部费用,不得拆分报价。填写报价表(按照采购需求清单,格式自拟)。
2.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明确授权期限、授权范围等,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财务报表、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信用查询截图等,均加盖公章);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3.文件形式: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内容须一致;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完好,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文件;以纸质版形式报送,不接受电子文档及邮寄方式。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1.评审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评审流程:采购人将组织3人及以****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资格是否达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再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小组组织该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书面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二次报价仍相同,****小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低价核查: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且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六、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请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完好,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后,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规划信息科。
2.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逾期送达、未在规定时段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联系电话:152 8919 7578,177 8458 6528。
七、其他事项
1.本询价公告所涉及的时间均为**时间,供应商须自行关注发布平台信息,因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服务能力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询价评审结果将在“健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供应商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采购人将在收到疑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通过原发布平台公示,供所有供应商查阅。标书代写
5.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询价公告、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6.本项目所有报名文件、评审资料由采购人留存备案。
7.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卫生业务用具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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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来源:****委员会
编辑:格桑旺姆
校对:边巴顿珠 杨帅
审核:欧 金 次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