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酐及10万吨/年增塑剂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枣庄-薛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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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598151杨明正
刘欣伟**省**市薛**
****园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5万吨/年苯酐及10万吨/年增塑剂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23--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市薛** 枣****园区内
经度:117.44301 纬度: 34.85721****环境局
2024-12-19
枣环许可字〔2024〕52号913********3598151002V
2025-04-1236890
4112****
913********3598151****
913********3598151******公司
****1302MA3C7XY32D2025-04-10
2025-05-282025-11-28
2025-11-082025-12-08
https://www.****.com/2025/notice_1108/129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产能为5万吨/年苯酐和5万吨/年DBP、5万吨/年DOP,二期产能为5万吨/年苯酐。此次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吨/年苯酐和5万吨/年DBP、5万吨/年DOP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苯酐采用以萘和邻二甲苯为混合原料(混合比例95:5),采用固定床反应器,“80克工艺”催化剂气相催化氧化法生产苯酐;DBP是以苯酐和正丁醇为原料,以H2SO4作催化剂,在加热的条件下分两步进行的酯化反应产生;DOP是以苯酐和辛醇为原料,以钛酸异丙酯作催化剂,在加热的条件下进行的酯化反应苯酐采用以萘和邻二甲苯为混合原料(混合比例95:5),采用固定床反应器,“80克工艺”催化剂气相催化氧化法生产苯酐;DBP是以苯酐和正丁醇为原料,以H2SO4作催化剂,在加热的条件下分两步进行的酯化反应产生;DOP是以苯酐和辛醇为原料,以钛酸异丙酯作催化剂,在加热的条件下进行的酯化反应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艺废水送MVR+****处理站二期、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焦化厂污水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其他混合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焦化厂污水处理站一期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蟠龙河;一期苯酐装置废气收集后经过催化氧化+湿法脱硫处理后由排气筒P1排放;DOP装置废气、DBP装置废气、产品罐区废气、汽车装卸站废气、原料罐区废气经收集后经过RTO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2排放;苯酐结片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P3排放;二期苯酐装置废气收集后经过催化氧化+湿法脱硫处理后由排气筒P4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现有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废暂存现有危废库,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焦化厂**“生物预处理+ABR水解+LBQ生化+MBR膜池”生化系统处理+****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焦化厂污水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其他混合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焦化厂污水处理站一期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蟠龙河;苯酐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催化氧化+湿法脱硫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9(P1)排放;DOP装置废气、DBP装置废气、产品罐区废气、汽车装卸站废气、原料罐区废气经收集后经过RTO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7(P2)排放;新增RTO应急排空管;苯酐结片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DA010(P3)排放;二期苯酐未建设;危废间废气依托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5排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其中增塑剂工艺废水环评设计设依托****焦化厂MVR+污水处理站二期+三期进行处理,其中MVR为**,实际运行过程中,****焦化厂**“生物预处理+ABR水解+LBQ生化+MBR膜池”的LBQ生化系统处理增塑剂废水,处理后再进入污水站三期工程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因增塑剂废水硫酸盐含量较高,会对焦化厂污水站二期生化系统有抑制作用,故设计在进入污水站二期工程前增加MVR进行除盐,考虑到MVR出水水质不稳定、运行耗能高、维护成本高等因素,故根据同类废水的工程案例,**LBQ生化处理系统,该系统采用LBQ耐毒复合微生物技术,投加针对性的复合菌群,进行生物强化处理,生化工艺采用生物预氧化+ABR水解+LBQ好氧的组合工艺,通过更为先进的生化处理系统,提升处理效果,增强整个生化系统的抗冲击能力及稳定性,降低整个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成本,同时减少MVR建设减少MVR母液(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排放。通过改进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原有处理效果后,进入****工程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全部不外排,该变动属于污染治理设施加强,且未增加污染物种类或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动;为了蓄热式焚烧炉(RTO)安全的运行,新增应急排空设施,因涉及低燃点物质的因素,应急排口排空管不能与高温的主排气筒进行合并,所以应急排空设施单独设置15米的应急排空管道,在应急排空管道设置铅封,配套设置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安装气体流量计,将流量计数据接入DCS控制系统,保留3年的有效数据供环保部门监管检查。应急排空管道属于其他排放口,增加其他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有水环境三级风险防控体系,新设初期雨水池一个,有效容积2110m3,用于收集项目初期雨水。**事故水池一个,有效容积3485m3设有水环境三级风险防控体系,新设初期雨水池一个,有效容积2110m3,用于收集项目初期雨水。**事故水池一个,有效容积3485m3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18 0 0 0 4.18 4.18
0 1.05 0 0 0 1.05 1.05
0 0.007 0 0 0 0.007 0.00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8303.2 0 0 0 58303.2 58303.2 /
0 1.64 0 0 0 1.64 1.64 /
0 13.1 0 0 0 13.1 13.1 /
0 0.9 0 0 0 0.9 0.9 /
0 1.23 0 0 0 1.23 1.2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外排废水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标准限值(间接排放)、****处理厂限值要求及排污许可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蒸汽排水和初期雨水。****焦化厂LBQ生化系统+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焦化厂污水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焦化厂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站已建成三期污水处理工程,一期主要处理各厂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干熄焦余热锅炉排污水以及脱盐水站部分浓水;二期主要处理生产废水;三期主要为二期出水和循环冷却水的深度处理(除盐)。 一期废水处理规模为200m3/h,目前规模150m3/h,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2/O+深度处理”工艺,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新增混合废水0.374m3/h,满足处理能力要求。 焦化厂污水站三期为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m3/h,主要工艺为预处理(高效混凝)+膜反应器+MVR多效蒸发提盐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水。 公司根据同类废水现有先进处理工艺的工程案例,**生化处理系统,采用LBQ耐毒复合微生物技术,投加针对性的复合菌群,进行生物强化处理,生化工艺采用生物预氧化+ABR水解+LBQ好氧的组合工艺,该工艺处理****处理站二期生化工程,同时增强整个生化系统的抗冲击能力及效果的稳定性,降低整个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成本。 ****处理站三期回用水水量为2407~2419m3/d,pH值在6.6~7.3,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CODcr25mg/L、氯离子53.4mg/L、氨氮0.176mg/L、悬浮物12mg/L、石油类0.26mg/L、溶解性总固体3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9mg/L、硫酸盐69.2mg/L、总氮4.82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一期外排废水排水量为120~131t/d,pH值在7.7~7.8,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62mg/L、氨氮0.344mg/L、悬浮物18mg/L、BOD59.6mg/L、总有机碳12.0mg/L、总氮19.1mg/L、总磷0.68mg/L、氟化物8.04mg/L、石油类0.21mg/L、硫化物0.07mg/L、溶解性总固体1910mg/L、硫酸盐188mg/L,其余指标均为未检出,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标准限值(间接排放)、****处理厂限值要求及排污许可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NOx 、SO2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 、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排放限值。 厂界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和VOCs 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 有组织废气包括工艺废气(苯酐装置废气、DBP工艺废气、DOP工艺废气、苯酐结片尾气)、原料罐区废气、产品罐区废气、汽车装卸站废气、RTO助燃废气、危废库废气 苯酐装置废气经催化氧化+湿法脱硫处理后由35米高DA009排放; DBP工艺废气、DOP工艺废气、原料罐区废气、产品罐区废气、装卸站废气、RTO助燃气等收集后采用蓄热式燃烧(RTO)处理,处理后经30米DA007排放; 苯酐结片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米高DA010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05排放。 RTO排气筒(DA007)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2.75mg/m3、0.053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1mg/m3、16mg/m3、30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一期苯酐装置废气排气筒DA009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3.71mg/m3、0.17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052mg/m3、0.0025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3mg/m3、4mg/m3、35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苯酐结片为其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危废库废气VOCs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0mg/m3、0.018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各污染物最大浓度分别为VOCs1.45mg/m3和二甲苯0.0006L,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6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下风向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泵类等高功率运转设备,分布相对分散,通过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底座、减震消声等措施,同时厂区周围及高噪声设备周围种植高大树木进行绿化降噪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网,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防止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网,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防止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废盐、未沾染危险废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收集苯酐回用于生产;蒸馏残渣、废催化氧化催化剂、沾染危险废物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苯酐装置催化剂、废导热油、废熔盐MVR废母液、废除尘布袋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防渗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废盐、未沾染危险废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收集苯酐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掺入每场炼焦,蒸馏残渣、废催化氧化催化剂、沾染危险废物废包装袋、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苯酐装置催化剂、废导热油、废熔盐、废除尘布袋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未建设MVR设施,不产生MVR废母液。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防渗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等事故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演练。建立大气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设置事故水排水管线和事故水池。编制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并与园区联动,降低风险隐患和后果。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修订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备案,厂区建设事故水池1座,并建设导排系统,事故废水收集管网采取防渗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池1座,并建设导排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采取防渗措施,雨水排放口设置了截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会通过雨水管网排放;为防止风险事故时对周围环境及受纳水体产生影响,建立了企业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并通过“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措施,与园区两级应急防控相连接,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控制。 根据应急预案,公司成立由法人负责协调成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定期****公司员工及周边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公司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办公室、化验室等辅助工程,供水、除盐水和焦炉煤气等公用工程,废水治理、危废间废气治理和固废治理依托原有工程项目办公室、化验室等辅助工程,供水、除盐水和焦炉煤气等公用工程,废水治理、危废间废气治理和固废治理依托原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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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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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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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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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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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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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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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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