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枣庄-薛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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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598151杨明正
刘超**省**市薛**
薛****园区薛能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省**市薛** **市薛****园区薛能二**
经度:117.43799 纬度: 34.86185****环境局
2022-02-23
枣环许可字〔2022〕20号913********3598151001P
2017-12-2817630
3515.8****
913********3598151****
913********3598151******公司
****1302MA3C7XY32D2025-04-30
2025-08-062025-11-06
2025-11-072025-12-08
https://www.****.com/2025/notice_1107/129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90t/h蒸汽90t/h蒸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包括输料系统、给料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灰渣系统、除尘系统等项目包括输料系统、给料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灰渣系统、除尘系统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焦粉输送系统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增加焦粉收集点,将环评中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生产废水:****处理站(三期)处理后(设计规模为300m3/h、处理工艺:预处理+膜反应器深度处理),回用于焦化生产,不外排。项目在输煤系统各落煤点、渣仓、灰仓、转运站旁等起尘点均配套布袋除尘系统,根据设计共设置4套除尘系统(每处各1套)。项目在输煤系统各落煤点、渣仓、灰仓、转运站旁等起尘点均配套布袋除尘系统,根据设计共设置4套除尘系统(每处各1套)。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位于厂区精煤场最西北角,南北向布置,东西长18米,南北长42米,占地面积:756m2,层高5.5米,建筑面积:756m2。****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生产废****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焦化生产不外排。在输煤系统各落煤点、渣仓、灰仓、转运站旁等起尘点均配套布袋除尘系统,根据设计共设置5套除尘系统(输送系统2套,其他各1套)。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方式+SNCR脱硝。在锅炉尾部高温省煤器与低温省煤器之间烟道内,预留安装2层催化剂的空间(SCR)。 除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烟气脱硫采用氨-硫酸铵法烟气脱硫工艺,以氨水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发生吸收SO2的反应,生成的亚硫酸铵溶液,再与鼓入的氧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最终生成硫酸铵,不设旁路,不设GGH,烟囱出口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 本工程烟囱为单套筒钢内筒烟囱,烟囱高80m,出口内径2.3m。 汞及其化合物:采用脱硫、脱硝和除尘协同去除汞及其化合物,综合去除效率70%。 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监测烟气量、氧含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危废库依托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东西长18米,南北长42米,占地面积:756m2,层高5.5米,建筑面积:756m2。
焦粉输送系统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增加焦粉收集点,将环评中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厂区设置事故水池2500m3,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水池2000m3、厂外设置事故水池4500m3。依托厂区原有事故水池,事故水池2500m3,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水池2000m3、厂外设置事故水池4500m3。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18 0 0 0 4.18 4.18
0 1.05 127.2 0 0 1.05 1.05
0 0.007 21.2 0 0 0.007 0.007
0 0 0 0 0 0 0
0 0 42.4 0 0 0 0
0 47536.4 0 0 0 47536.4 47536.4 /
0 1.88 192.7728 0 0 1.88 1.88 /
0 1.24 398.24 0 0 1.24 1.24 /
0 1.272 121.342 0 0 1.272 1.27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三期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处理站一期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标准限****园区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浓盐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浓盐水****处理站三期处理后回用于焦化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站已建成三期污水处理工程,一期主要处理各厂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干熄焦余热锅炉排污水以及脱盐水站部分浓水;二期主要处理生产废水;三期主要为二期出水和循环冷却水的深度处理(除盐)。 一期废水处理规模为200m3/h,目前规模150m3/h,剩余50m3/h,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2/O+深度处理”工艺,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新增生活污水0.07m3/h,满足处理能力要求。 厂区焦化厂污水站三期为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m3/h,主要工艺为预处理(高效混凝)+膜反应器+MVR多效蒸发提盐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焦化生产用水。 ****处理站三期回用水水量为2407~2419m3/d,pH值在6.6~7.3,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CODcr25mg/L、氯离子53.4mg/L、氨氮0.176mg/L、悬浮物12mg/L、石油类0.26mg/L、溶解性总固体3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9mg/L、硫酸盐69.2mg/L、总氮4.82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一期外排废水平均每天排水量为120~131t/d,pH值在7.7~7.8,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62mg/L、氨氮0.344mg/L、悬浮物1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6mg/L、总有机碳12.0mg/L、总氮19.1mg/L、总磷0.68mg/L、氟化物8.04mg/L、石油类0.21mg/L、硫化物0.07mg/L、溶解性总固体1910mg/L、硫酸盐188mg/L,其余指标均为未检出,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标准限值(间接排放)、****处理厂限值要求及排污许可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锅炉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可以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2mg/m3)要求。 输送系统、渣仓、灰仓、转运站废气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区域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厂界污染物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 4.4要求 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废气、焦粉输送系统废气、渣仓废气、灰仓废气和转运站废气。 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湿式氨法脱硫处理工艺,并预留SCR脱硝系统安装位置,处理后通过80m排气筒DA011排放。 焦粉输送系统各落焦粉点配套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5米高排气筒DA024和DA030排放。 焦粉输送转运站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跟40米高排气筒DA025排放。 灰仓排口设置1套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跟15米高排气筒DA026排放。 渣仓排口设置1套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跟15米高排气筒DA027排放。 锅炉废气排气筒(DA01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7mg/m3、6mg/m3、0.000115mg/m3、<1,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20mg/m3,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2mg/m3)要求。1#输送系统、2#输送系统、渣仓、灰仓、转运站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4mg/m3、5.1mg/m3、4.1mg/m3、4.3mg/m3、3.3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区域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6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 4.4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高功率运转设备,分布相对分散,通过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底座、消声等措施,同时厂区周围及高噪声设备周围种植高大树木进行绿化降噪。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焚烧炉渣、焚烧飞灰、硫酸铵委托****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为泥饼,泥饼掺入煤中炼焦。离子交换树脂外售,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项目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和硫酸铵属于一般固废,外****公司综合利用;污泥处理站污泥掺入煤中炼焦;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物质回收单位;废机油和布袋除尘器废布袋,依托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全程风险管理。按照“****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水可自流进入所在区域的事故水池。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区域等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 公司已修订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备案,依托厂区现有的事故水池3座,并建设导排系统,事故废水收集管网采取防渗措施;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池1座,并建设导排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采取防渗措施,雨水排放口设置了截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会通过雨水管网排放;为防止风险事故时对周围环境及受纳水体产生影响,建立了企业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并通过“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措施,与园区两级应急防控相连接,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控制。 根据应急预案,公司成立由法人负责协调成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定期****公司员工及周边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公司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防护用品,以便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能快速、正确的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并在应急行动结束后,做好现场洗消和对人员、设备的清理净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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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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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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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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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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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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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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