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 ****
成交单位地址:**市**区紫云路与**大道**时代城办公楼A、B座1-406/407室。
成交金额:286000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便携式彩超 品牌(如有):详见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 数量:详见报价表 单价:详见报价表 |
评委专家名单:徐腾达、杨柏、包怀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联系方式:0552—****699
名 称:****
地 址:**省**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33****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3****0100
八、附件
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