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 | **市**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西部农田至项目区块东侧公路外侧 | **** | 本项目区现状为山区丘陵地形,高低起伏,区块内部水系为小型溪沟,水流由西向东汇入宫桥溪,河道宽度2.3~5.0m不等。根据《**彭溪镇双源****农场规划工程》,需对原河道进行改造,以满足项目区块的开发利用。目前项目区已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程。2024年12月,****水利厅下发水域动态调整问题图斑,经复核,发现项目区内原溪流已被填埋,但水域补偿措施未同步实施,影响区块水系的行洪。为解决区块的排洪问题,保障区域安全,需对原河道实施改道工程。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完成立项,取得了批复(泰发改审字〔2025〕53号,见附件3)。于2024年12月委托编制了《**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初步设计》并完成审批,取得了审查意见(见附件2)。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河道435.63m,工程西起田岗自然村西部农田,起点溪底高程625.00m,终点位于项目区块东侧公路外侧,溪底高程604.00m,改建河道的轴线总体沿项目区南侧山体布置。工程所涉河道占用水域面积为1205m2,占用水域容积约807m3,本工程补偿水域面积取10年一遇水位的水域面积,工程实施后的水域面积为3321m2,水域容积2225m3,新增水域面积2116m2,新增水域容积1418m3。且本工程实施后,河道防护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满足流域防洪安全。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恢复河道防洪、行洪能力,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水利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需要。因此,对河道改道实施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 2025年12月4****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9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676;传真:0577-****9676
通讯地址:**县罗阳镇**大道117****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9日